關於美國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為美國,華盛頓為其首都,為一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 包含華盛頓特區在內,共由五十個州所組成;領土為世界第四大,僅次於俄羅斯、中國和加拿大。全美 國橫跨五個時區,南北氣候各不相同。人口約為3.2億人,數量為世界第三,除了當地人之外,擁有來自 世界各地的移民,是一多元融合社會。
美國投資移民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方案 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的簡稱,是美國國會在1990年為了刺激美國經濟,通過提供美國永久居住權的方式吸引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創造工作機會,並於1992年及1993年間對有關法案進行了修改,現時EB-5的全球簽證配額為每年10,000個。
申請條件
- 投資移民項目類型及金額投入、創造的就業崗位人數:
- 非目標就業區/區域中心項目:投資金額為100萬美元,每個投資人至少創造10個新創造的直接就業數;
- 目標就業區/區域中心投資項目(暫停中):投資金額為50萬美元,每個投資人至少創造10個新創造的直接、間接和連帶就業崗位數目
- 申請人需年滿16歲
- 提供投資款項的資金來源證明
- 投資者在過去無犯罪紀錄或重大疾病
- 沒有年齡、商業、學術或家庭背景要求
可攜帶家庭成員
- 配偶
-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
居住要求
- 取得 I-526 簽證 2 年後,即申請永久居民綠卡
- 申請人持有綠卡 5 年後,可申請美國公民身分
美國移民所需文件
2 張彩色照片 | 結婚證書 (或離婚證書) | ||
護照 (全本複印) | 有關學歷及專業技能之證書 | ||
身分證 (正反面複印本) | 工作證明及工作收入證明 | ||
戶口簿 (全本複印) | 無犯罪紀錄 (I-526 獲批後) | ||
出生證明書 | 匯款憑證 |
*請先送經國內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之簽章公證,再送交各部外交部辦事處文件驗證組驗證
資金來源之證明包括:
(A) 房地產買賣 | (E) 貸款 | ||
1. 房地產 | 1. 貸款合同 | ||
2. 房產購入及賣出證明文件 | 2. 償還貸款保證 | ||
(B) 房地產抵押 | (F) 股票 | ||
1. 房產證 | 1. 入股資金的合法證明文件 | ||
2. 房產購入證明文件 | (G) 贈與 | ||
3. 房產評估文件 | 1. 贈與合同 | ||
4. 貸款合同 | 2. 贈與人的財務背景資料 (如報稅單及工資證明等) | ||
5. 貸款的銀行紀錄 | 3. 書面證明 (贈送理由) | ||
(C) 公司營利分紅 | (H) 繼承 | ||
(D) 工資收入 (包括獎金) | 1. 遺囑 | ||
1. 過往的工資單 | 2. 死亡證 | ||
2. 開銷憑據 | 3. 過世者的財務背景 | ||
3. 最近 5 年的報稅紀錄 | 4. 法院文件 | ||
5. 銀行證明 |
美國移民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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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免費諮詢,初步評估及收集所有文件,簽訂服務協定及委託書,繳付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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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確認 EB-5 項目並簽署項目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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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確認 EB-5 項目確認資金來源,並進行匯款,把資金投放到項目的監管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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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 I-526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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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審批 I-526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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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26 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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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發簽證後要在 180 日內入境美國,並領取 2 年期臨時綠卡
或
1.持簽證進入美國,並在60 日內遞交領取身分申請,無須面談
2.在美國領取 2 年期臨時綠卡 -
2 年後,遞交 I-829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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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後,獲得正式綠卡
中移廣字第112073003號